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3-18
实施时间: 2020-3-1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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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各区税务局、市局各派出机构,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40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明确以下事项,请遵照执行:
  一、确定试点企业
  申请试点的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申请(取消)受理单》(附件1)、经营资质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相关线上服务能力说明等资料。主管税务机关负责核实后报厦门市税务局确认。
  二、专用发票开具和涉税事项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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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申请(取消)受理单.doc    
2.委托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协议.doc    
3.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缴税款明细报告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