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人端发票邮寄操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3-19
实施时间: 2020-3-1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432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我省发票邮寄业务自开展至今,总体运行平稳,但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也发现较多由于误操作导致无法正常邮寄发票的问题。为保障您的利益,让发票及时送达,现将常见纳税人开票软件端错误操作汇总如下:
  一、邮寄信息未正确填写
  (一)邮编未正确填写
  在开票软件端申请发票邮寄时,邮编是必填项,本省邮编应以6开头,总长度为6位,例如昆明市盘龙区常用邮编为650051。
  (二)联系电话未正确填写
  开票软件端邮寄发票联系电话为必填项,需填写收件人的实际手机号码,不能填写为座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