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减免港口建设费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1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发文时间: 2020-3-13
实施时间: 2020-3-1
失效时间: 2020-6-10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50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现就减免港口建设费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免征进出口货物,即出口国外和国外进口货物的港口建设费。
  二、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三、上述政策自2020年3月1日零时起至2020年6月30日24时止执行,以船舶进出港时点为准。
  四、对符合减免条件但缴费人已缴费的,由中央海事管理机构从经批准的相关银行账户中办理退费或从缴费人应缴费额中予以抵扣。
  财政部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