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2-4
实施时间: 2020-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71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便利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405号),现就我省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专用发票试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企业的条件
  纳入试点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称试点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12号)规定,取得经营范围中注明&ld......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委托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缴税款协议.doc    
2.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缴税款明细报告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