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疫情期间因减免个体工商户租金相应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3-13
实施时间: 2020-3-13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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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对个体工商户加大扶持、帮助缓解疫情影响的部署,现就疫情期间不动产出租方因减免个体工商户租金相应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动产出租方在疫情期间通过减免同一个体工商户至少一个月租金,帮助其渡过疫情难关的,可以申请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减免至少一个月租金,指出租方按月减免一个月(含)以上的租金;或通过定额或比例等方式减免租金,按照疫情期间有效合同(协议)计算的减免租金额度,相当于一个月(含)以上的租金。
  二、减免税额不超过减免个体工商户租金的总额且不超过三个月应纳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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