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债券分期偿还相关条款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0]173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0-3-13
实施时间: 2020-3-23
法规类型: 债券 债券及衍生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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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提高市场运作效率,防控操作风险,适应债券分期偿还业务发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决定对公开发行且在本所上市的债券(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暂不适用)分期偿还业务采取“新老划断”方式,即在业务规则实施日前已触发过分期偿还业务的债券将沿用分期偿还减少持仓的方式处理,实施日后首次触发分期偿还的债券将采用减少面值的方式处理。
  为适应上述业务的安排,本所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修订,新增“第五章 债券分期偿还”,明确“债券分期偿还采取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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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