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0-2-21
实施时间: 2020-2-2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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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财政局、发改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策部署,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有力促进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
  1.免征市场监管部门收取的省内医院和疫情防护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收费,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业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收费。
  2.免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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