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确认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发文文号: 宁财[税]发[2020]13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0-3-9
实施时间: 2020-3-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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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各市、县(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规定,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等10家群众团体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1、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
  2、银川市红十字会
  3、石嘴山市红十字会
  4、吴忠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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