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政办[2019]1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9-5-16
实施时间: 2019-5-16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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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5月16日
  安徽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
  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113号),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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