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涉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农产品供应的意
发文文号: 皖政办明电[2020]7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0-2-21
实施时间: 2020-2-2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02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涉农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做好春耕备耕,保障农产品供应,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企业复工复产
  1.积极组织涉农企业复产。各地要建立重点涉农企业名录和复工复产时间表,实行清单式精准分类管理。优先支持饲料、畜禽屠宰、农产品加工以及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生产和农产品物流配送等生产经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