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政办明电[2020]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0-2-9
实施时间: 2020-2-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77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当前,我省正处在疫情防控关键阶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促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的若干措施》《关于对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医疗卫生人员给予保障和激励的若干措施》《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的若干措施》《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能源供应的若干措施》《关于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道路物资运输有序通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