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民航运输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资金支持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建[2020]3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民航局
发文时间: 2020-3-4
实施时间: 2020-1-23
失效时间: 2020-6-3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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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民航业的影响,鼓励国际航线不停航,引导已停航的国际航线复航,支持航空运输企业抗击疫情,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中外航空运输企业中央财政安排资金予以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疫情防控期间,中央财政对执飞往返我境内航点(不含港澳台地区)与境外航点间的国际定期客运航班的中外航空公司,以及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执行重大运输飞行任务的航空公司给予资金支持。
  二、支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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