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防控疫情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七期]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0-3-3
实施时间: 2020-3-3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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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制造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不是个体工商户,但是因为经营规模小,年销售额低于500万元,所以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此次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可以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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