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征收率调整开票软件升级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3-1
实施时间: 2020-3-1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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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区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为保障征收率调整政策落地生效,我市于2020年3月1日起对全市有关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进行升级,现温馨提示如下:
  一、升级版本
  3月1日起,请小规模纳税人开票前确认开票软件已升级至最新版本(金税盘为:V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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