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
发文文号: 银保监发[2020]6号
发文部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2020-3-1
实施时间: 2020-1-25
失效时间: 2020-6-30
法规类型: 银行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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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银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纾解中小微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高金融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关部门作了深入研究,确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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