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纳税人申领纸质空白发票寄递业务暂免邮费延长一个月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2-28
实施时间: 2020-2-2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534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为全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自2月5日起至2月29日止,向全区纳税人提供网上申领、免费寄递纸质空白发票服务。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非接触式”服务保护纳税人的安全,方便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申领增值税发票,将全区纳税人申领纸质空白发票寄递业务暂免邮费延长一个月,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续免时间2020年3月1日0点起至2020年3月31日24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纳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