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民政厅关于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川财税[2019]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19-10-25
实施时间: 2019-10-2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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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基金会
  2.安岳县教育基金会
  3.巴中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4.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金会
  5.成都工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6.成都贺麟教育基金会
  7.成都鸿鹄教育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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