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挂牌公司、主办券商: 为进一步规范挂牌公司筹备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相关信息披露行为,便利投资者准确了解筹备工作开展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牌公司董事会就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作出决议,或者向证监局提交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辅导备案申请的,应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或申请辅导备案的公告。后续进入辅导备案受理、辅导验收等环节,挂牌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二、挂牌公司拟披露“与证券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或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