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本市行政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产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资[2020]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2-25
实施时间: 2020-2-25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国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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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疫情,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资产保障工作的通知》(财资〔2020〕4号)精神,现就本市有关行政事业单位疫情防控资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承担起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对疫情防控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以满足疫情防控需要为目标,将加强和规范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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