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落实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取消若干业务办理材料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20]12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0-2-28
实施时间: 2020-2-28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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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业务办理负担、提升业务办理效率,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经梳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决定取消下列5类共11项业务办理材料:
  一、股票期权业务提高持仓限额申请文件4项,即投资者申请材料中的最近1个月额度使用情况说明和最近1个月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或其他信用证明文件,期权经营机构申请材料中的最近1个月额度使用情况说明,做市商申请材料中的最近1个月额度使用情况说明。
  二、证券公司股票期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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