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后有关税务登记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征[2004]20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19
实施时间: 2004-4-19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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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有关处室: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实施后,对我局税务登记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做好税务登记管理与《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的衔接工作,经市局研究,现就有关税务登记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税务登记表中内资企业“经营范围”问题
  (一)市局在新系统税务登记模块中将“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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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三条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26
实施时间:201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