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及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2-21
实施时间: 2020-1-1
失效时间: 2021-12-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743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动房地产及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房地产及建筑业税收政策和征管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开发项目位于南昌市城区和郊区的,计税毛利率调整为17%;
  (二)开发项目位于南昌市以外其他设区市城区及郊区的,计税毛利率调整为15%;
  (三)开发项目位于上述(一)、(二)项以外其他地区的,计税毛利率调整为12%。
  (四)开发项目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计税毛利率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5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2022-7-26
实施时间:20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