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会[2020]5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0-2-12
实施时间: 2020-2-12
法规类型: 财会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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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黄河三角洲农高区财政金融局,省直各部门,各省属企业:
  根据中央、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和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2号)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省会计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级会计管理机构要指导本地区接受疫情防控社会捐赠的公益、慈善等非营利组织,遵守接受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有关管理规定,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做好捐赠资金及物资的接收、登记及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二、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在疫情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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