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核定部分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04]4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4-4-13
实施时间: 2004-3-1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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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交通厅(局、委),上海、天津市市政管理局:
  近接一些地区反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部分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国税函〔2004〕36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最新核定的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自2004年3月1日起执行,但由于《通知》是3月12日印发的,而各地收到《通知》均在3月12日以后。对3月1日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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