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申请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2-14
实施时间: 2020-2-14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888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缴费单位:
  为全力支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全力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厦税发〔2020〕7号)文件要求,现就落实“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受疫情影响导致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按时足额缴纳当期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申请渠道
  (一)网上申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