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稳定经济运行的财税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财建[2020]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0-2-12
实施时间: 2020-2-12
失效时间: 2020-12-31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1126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州(市)财政局、税务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市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财税支持政策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认真落实财税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强化防控物资保障资金支持
  (一)加大资金补助。鼓励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改造生产线,以及有条件的企业新增生产线(设备)生产疫情防控紧缺物资,经省工业和信息化......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