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会[2020]23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0-2-13
实施时间: 2020-2-13
法规类型: 财会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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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2号)要求,现就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会计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相关业务办理
  本市代理记账机构资格申请和2019年度备案工作仍正常开展,请2019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于2020年4月30日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向区财政局进行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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