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出租、出借及对外合作经营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资产[2020]240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2-13
实施时间: 2020-3-1
法规类型: 北京 收益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国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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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属行政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出租、出借及对外合作经营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土地、房屋出租、出借及对外合作经营事项,应严格按照《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办发〔2016〕7号)、《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管理办法》(京财资产〔2015〕2514号)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涉及办公用房的相关事项,须报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同意后,再报市财政局履行资产使用审批程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文件作为财政审批提交的资料之一。其他土地、房屋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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