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2-10
实施时间: 2020-1-1
失效时间: 2020-12-3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583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州、市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这一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经认真研究,决定对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减半征收202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2月10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