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非接触式”增值税抄报税服务的温馨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2-12
实施时间: 2020-2-12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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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税控系统用户: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将2020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并调整系统参数设置,纳税人在2月24日前完成税控发票数据上传(抄报税)的,税控设备即可正常使用,增值税发票能够正常领用和开具。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自动方式:纳税人将开票电脑连接互联网,插入税控设备(金税盘、税控盘、税务Ukey),进入税控开票软件,等待软件自动上传汇总,直到跳出“征期自动上传汇总成功”提示,即完成抄税工作。
  2.手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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