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对生活服务业中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人实施财政补贴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0-2-10
实施时间: 2020-2-10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17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今年2月8日,市政府出台的《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对生活服务业中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人,视其受疫情影响程度和实际缴纳费额的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为做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本市生活服务业中提供娱乐服务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人,按其实际缴纳费额的100%比例给予财政补贴。
  前款所称“娱乐服务”,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生活服务-旅游......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文化事业建设费财政补贴申请书》(样张).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