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财会[2020]10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0-2-10
实施时间: 2020-2-10
法规类型: 财会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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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2号)文件精神和省财政厅具体部署,全省各级财政会计管理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在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会计服务工作,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财政会计管理机构要根据各自职责,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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