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会[2020]7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0-2-7
实施时间: 2020-2-7
法规类型: 财会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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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各会计师事务所,各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当前各级会计管理和会计服务机构应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2号)部署,为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会计服务工作,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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