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内容[第三至五期]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0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0-2-6
实施时间: 2020-2-6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0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以下简称《税则注释》)是海关商品归类的重要依据之一。我国是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缔约方,按照《公约》规定,中国海关应执行世界海关组织公布的最新《税则注释》的相关内容。
  近期,世界海关组织对《税则注释》作了部分修订。中国海关已完成相关修订内容的翻译,现予以发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修订内容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doc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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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