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中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库[2020]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0-1-17
实施时间: 2020-1-17
法规类型: 其他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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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中央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管理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自2020年起,中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管理有关事项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做好用款计划编报
  (一) 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支付方式划分标准,确定资金支付方式。除下列情形外,单笔支付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单笔支付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支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
  1.纳入财政统发范围的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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