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措施操作细则[二]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2-10
实施时间: 2020-2-1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1190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目 录
  一、依法免于缴纳定额税款问答
  二、免征增值税政策问答

  一、依法免于缴纳定额税款问答

  问:市政府28条措施中“疫情期间,按照定期定额纳税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免于缴纳定额税款。”需要如何申请?
  答:为支持定期定额个体户在疫情防控期间恢复生产经营,税务机关将结合实际,对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的个体户依法合理调减其核定定额,以此减轻定期定额户的税费负担。为减少人员密切接触,便利纳税人办理,主管税务机关将统一对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