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综[2020]19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0-2-7
实施时间: 2020-2-7
法规类型: 收费取消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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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市场监管局,各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文件精神,现就疫情期间停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2月5日起,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收费编码:128004),包括“锅炉检验费&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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