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0-2-7
实施时间: 2020-2-7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1234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审计局、燕山财政分局,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各社会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切实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人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现行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做好市场和需求调研,统筹确定本部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市级采购人在政府采购系统立项时应勾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标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