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教[2020]1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教育部
发文时间: 2020-2-7
实施时间: 2020-2-7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853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7号)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29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制定经费保障政策措施
  地方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