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发文时间: 2020-2-1
实施时间: 2020-2-1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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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机构: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私募基金行业相关业务平稳运转,按照相关业务应急预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疫情防控期间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全力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各类业务正常办理
  协会确保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机构通过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以下简称AMBERS系统,)正常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正常向机构提供各项服务。请相关私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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