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优化纳税缴费服务的再次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1-31
实施时间: 2020-1-3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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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的安全防护,我们将进一步为您提供如下办税缴费便利:
  一、延长2月申报纳税期限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我省2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
  二、明确全省办税服务厅服务时间
  全省办税服务厅将于2020年2月3日起对外提供服务,当地政府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请您合理安排办税时间。建议您遵循“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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