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有关事项的复函
发文文号: 沪财税[2019]4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9-11-25
实施时间: 2019-12-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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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上海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商请取消“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收费项目的函》(沪公函〔2019〕291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19年第22号)第25条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取消本市“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收费项目。
  二、请你局组织相关执收单位及时到同级财政部门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登记和票据购买证》的收费项目注销和财政票据缴销手续,认真做好相关收费取消的落实和后续管理工作。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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