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社[2020]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1-26
实施时间: 2020-1-2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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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要求,现就本市有关经费保障政策通知如下:
  一、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沪医保医管〔2020〕5号)要求,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中央和市级财政予以补助。所需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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