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完善钢铁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电[2020]19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0-1-23
实施时间: 2020-1-2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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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以来,部分地区备案实施了一批钢铁产能置换项目。但从实际情况看,一些项目产能置换手续不完善,有的存在“打擦边球”借机扩大产能的问题,一些项目在布局、规模等方面缺乏统筹规划,影响了钢铁产业健康发展。为进一步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我国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经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研究,现就完善钢铁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钢铁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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