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网上办税[费]渠道 减少窗口业务接触防范新型冠状病毒的服务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1-24
实施时间: 2020-1-24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768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1月23日,我省也开始出现确诊病例。办税服务厅作为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范的重点区域。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分布较广、发病迅速的情况,请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在办理涉税(费)事项时,建议尽量选择陕西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单位社保费申报客户端、邮寄等“非接触式”的网上办理途径,减少赴办税服务厅实体窗口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窗口”。
  一、常见涉税业务办理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