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废止《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公告》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1-17
实施时间: 2020-1-17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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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决定全文废止“三项制度”试点推行阶段发布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修改)。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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