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1-20
实施时间: 2020-3-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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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粤府〔2019〕105号)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进行了调整。为保障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平稳有序、高效便民,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档次调整相关规定
  从2020年1月1日起,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九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以下简称困难群体)可按每年120元的缴费标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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