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查询、勾选海关缴款书信息的温馨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1-20
实施时间: 2020-1-2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505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自2020年2月1日起,纳税人可在本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简称“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简称“海关缴款书”)信息,勾选确认为抵扣、不抵扣、退税等用途,电子税务局上传海关缴款书功能同时停用。
  一、海关缴款书勾选方式
  对于仅注明一个缴款单位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可直接勾选确认。
  对于注明两个缴款单位的海关缴款书,以及仅注明一个缴款单位的海关缴款书,但通过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到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未查询到对应信息的,纳税人应通过该平台上传海关缴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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