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法[2020]11号
发文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时间: 2020-1-15
实施时间: 2020-1-15
法规类型: 高院文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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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宁夏、陕西省(区、市)高级人民法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人大常委会字〔2019〕42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法〔2020〕10号),结合工作实际,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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