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汇发[2020]2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0-1-13
实施时间: 2020-1-13
失效时间: 2022-12-31
法规类型: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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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推动外汇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便利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境外投资者)管理外汇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就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外汇市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境外投资者可以使用境内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产品(以下简称外汇衍生品),按照套期保值原则管理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
  本通知所称境外投资者,是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3号》规定的各类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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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银发[2022]258号
发文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2022-11-10
实施时间:2023-1-1